余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,于2017年12月28日决定任命: 决定免去: 高艳燕的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; 程志文的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 现予公告。
余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