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(第8号)
2017-05-12 14:06:00
余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,于2017年5月12日决定免去王希昌的余干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免去汪一清的余干县人民法院黄金埠人民法庭庭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。
余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7年5月12日
余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,于2017年5月12日决定免去王希昌的余干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免去汪一清的余干县人民法院黄金埠人民法庭庭长职务。
现予公告。
余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7年5月12日